自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后,公职公务人员涉嫌违法违纪及职务犯罪问题,由监察机关先行采取留置措施。因为留置措施不同于以往的刑事诉讼程序,因此,很多公众对相关留置措施不甚明白。下面北京职务犯罪辩护律师带你了解公职人员被采取留置措施问题的11个常识。
目录
1、公职人员什么情况下会被采取留置措施
2、公职人员被留置后,后果严重吗?
3、留置后会关押在哪里?
4、留置会告知家属或单位吗?为什么家属没有收到《留置通知书》?
5、被留置以后家属或者律师可以见人吗?
6、被留置后,家属应该做什么?家属该怎么办?
7、留置时间一般是多久?
8、留置期满后会放人吗?
9、什么时间可以委托律师?
10、留置期间,律师可以做什么?
11、留置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13、拘留/留置超期羁押了,家属该怎么办?
正文
1、公职人员什么情况下会被采取留置措施?
对公职人员采取留置强制措施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已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具备一定情形的,可以采取留置强制措施。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严重职务违法,是指根据监察机关已经掌握的事实及证据,被调查人涉嫌的职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可能被给予撤职以上政务处分;重要问题,是指对被调查人涉嫌的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在定性处置、定罪量刑等方面有重要影响的事实、情节及证据。
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违法犯罪事实;
(二)有证据证明该违法犯罪事实是被调查人实施;
(三)证明被调查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部分违法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违法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违法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违法犯罪行为的事实。
对下列人员不得采取留置措施: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上述情形消除后,根据调查需要可以对相关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2、公职人员被留置后,后果严重吗?
公职人员被采取留置强制措施后,监察机关可以根据情况,作出政务处分决定、问责、提出监察建议、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等四种处理。只有第四种才是最严重的,即涉嫌职务犯罪。一般来说,公职人员被采取留置强制措施后99%会被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监察机关留置一个人是很慎重的。被留置就表明纪检监察机关已经掌握了被调查人的基本犯罪证据,也做好了追究被调查人员刑事责任的准备。因此,除少数被调查人员因为情节轻微,被政务处罚外,多数被留置人员后果相对严重。
3、留置后会关押在哪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送往法定的留置场所。(留置场所的设置法律还没做出详细规定,一般不会移送到看守所羁押,目前通常做法有纪委监察委办案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案件移动到检察院后,羁押场所会转至看守所。
4、留置会告知家属或单位吗?为什么家属没有收到《留置通知书》?
1、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留置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2、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当面通知的,由有关人员在《留置通知书》上签名。无法当面通知的,可以先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并通过邮寄、转交等方式送达《留置通知书》,要求有关人员在《留置通知书》上签名。
因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而不宜通知的,应当按规定报批,记录在案。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办案机关在执行留置后,有条件的一般采取电话通知家属来领取告知书,没有家属电话的,一般会根据嫌疑人或被调查人提供的地址和收件人或者身份证上的地址进行挂号信邮寄,邮寄时间较慢,可能存在邮寄地址错误或者户籍地无人接受,因此家属可能没有及时接收或者接收不到的情况。
这种情况也比较常见,除办案机关能够直接联系上家属外,很多情况下家属都不知道人已经被留置以及关押在哪里,在这种情况下家属可以到监察机关进行查询。
公职人员被采取留置措施问题的11个常识(家属必读)
5、被留置以后家属或者律师可以见人吗?
针对被留置的公职人员(被调查人),因为案件属于调查阶段,而这个阶段案件信息处于保密阶段,家属不能见人。而目前也没有法律授权律师可以在留置期间会见公职人员,即此时家属和律师均无法见到公职人员。但是家属可以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法律咨询、帮助进行申诉等服务。
6、被留置后,家属应该做什么?家属该怎么办?
从实践中看,嫌疑人在被留置后,家属能够做的很少,且家属一般不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往往着急但不知道做什么,律师提醒您,作为家属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不要病急乱投医,在不了解案件情况的前提下,不盲目信任熟人关系。因为监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主要针对公职人员,其他公职人员也不可以参与过问。另外谨防一些人夸海口,称有关系,可以捞人等谎言,国家监察机关办案,没有谁可以通过关系把人捞出来。不信看看多少省部级干部都被判刑了。因此,家属要仅防骗子骗取财物,从而雪上加霜。
2、没有必要到留置场所送衣物、被褥及生活费及药品,留置场所这些基本生活用品都会配备齐全,进去后会进行详细的体检,还有医护人员24小时待命。即使送药品也不会轻易让被调查人员服用。
3、如果家属被监察机关问话调查,应事实求是配合。找专业律师或者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有经验的律师咨询,帮助你答疑解惑(这个很重要)
7、留置时间一般是多久?
留置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自向被留置人员宣布之日起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案情重大,严重危害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
(二)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金额巨大,涉及范围广的;
(三)重要证据尚未收集完成,或者重要涉案人员尚未到案,导致违法犯罪的主要事实仍须继续调查的;
(四)其他需要延长留置时间的情形。
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延长留置时间的,应当在留置期满前向被留置人员宣布延长留置时间的决定,要求其在《延长留置时间决定》上签名、捺指印。被留置人员拒绝签名、捺指印的,调查人员应当在文书上记明。
延长留置时间的,应当通知被留置人员家属。也就是说,留置期间最长时间是六个月。
8、留置期满后会放人吗?
实践中留置期满后放人的情况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经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证据不足的,予以释放。另外一种情况下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这种非羁押性的措施,除上述情况外大部分被转为逮捕继续羁押在看守所。
根据2018年10月份新修改通过的《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在收到监察机关移送的已经留置措施的案件,应当先行拘留(留置自动解除);检察院在一定期限内作出是否逮捕或者取保候审的决定。因此,监察委案例的公职人员犯罪案件,当然有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等。
9、什么时间可以委托律师?
当被调查人员留置期限届满后,案件由监察机关移送检察院以后,此时,被调查人也会被羁押在看守所,此时律师就可以参与会见,开展辩护工作。而监察机关在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时,多数会告知家属可以委托律师了。但是第一次律师会见非常重要,请家属慎重选择律师。详见(公职人员被留置期满后第一次会见律师重要性)
10、留置期间,律师可以做什么?
针对被留置的公职人员(被调查人),目前《监察法》并未授权律师可以在留置期间会见公职人员,或者担任被调查人的辩护人等。但是家属可以聘请律师进行专业的法律咨询、帮助进行申诉等服务,为案件进入检察院后继续聘请律师介入赢得时机、提高效率和打好基础。
11、留置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公职人员在留置期间,当不适合继续留置情形发生时(比如危及生命的疾病、怀孕等),是否应该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目前《监察法》对此没有规定。因此,被调查人在留置期间没有取保候审这个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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