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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相关规定

[日期:2023-08-25]   来源:蚌埠刑事律师网  作者:蚌埠刑事律师   阅读:843

什么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予以销售,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

  (2)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

  (3)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15万元以上的。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量刑幅度?

  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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